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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演变

发布时间:2020-10-27 作者:陈笑文章分类:工业化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迅速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的发展,深刻改变了农村经济单纯依靠农业发展的格局,开创了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的新路,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农民收入增长,从而有力推动了中国的减贫进程。

中国乡镇企业的前身是社队企业,即乡镇、村兴办的独立经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图1至图3展示了1978年以来,乡镇企业在不同时期数量、增加值和从业人数的变化情况。伴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乡镇企业在农民创造和政策支持的共同作用下逐步发展演变。其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图1:中国乡镇企业的单位数(1978-2010年)

数据来源:甘士明,2003;甘士明,2003-2009;张天佐,2010-2011

注:由于《中国乡镇企业年鉴》不再出版2012年后乡镇企业的相关数据,因此本文只引用历年年鉴中出版的1978-2010年间的连续数据。

图2:中国乡镇企业的增加值及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1978-2010年)

数据来源:甘士明,2003;甘士明,2003-2009;张天佐,2010-2011

 

图3:中国乡镇企业的从业人数(1985-2010年)

数据来源:甘士明,2003;甘士明,2003-2009;张天佐,2010-2011

注:集体经济成分企业包括集体制所有企业及其改制的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与港澳台商合资合作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属于有集体经济成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一、1978-1983年:开始发展阶段

1978年,中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农民要求就业增收的愿望迫切,这些因素为农村非农产品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同时,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城市企业供应的产品很难满足国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针对这一形势,中央明确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鼓励农村大力发展种养业、加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各种服务行业。

为了扶持社队企业发展,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例如:对社队企业实行低税和免税政策;农业银行从农业贷款中拨出一定数量的低息贷款支持社队企业;要求城市工业有计划地把部分产品和零部件扩散给社队企业生产;采取各种形式使社队企业的产供销同各级国民经济计划相衔接等等。

在内在意愿的驱动下,一些农民抓住政策变化的机遇,主动适应制度转型的过程,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拓宽生产经营领域,推动了社队企业的发展。1978年到1983年,社队企业的数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增加值从208亿元增加到408亿元,从业人员从2827万人增加到3235万人。在这一阶段,绝大部分乡镇企业属于集体所有。

二、1984-1988年:异军突起阶段

1984年,社队企业正式改称为乡镇企业[i]。为了适应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国情和所有制要求程度较低的民意,中央明确乡镇企业实行“多轮驱动、多轨运行”,即由原来的“两个轮子”(乡办和村办)改为“四个轮子”(乡办、村办、联户办和户办)同时发展,农工商建运服产业同时并进。突破了“三就地”(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乡镇企业可以广泛外引内联[ii]增加社会有效供给。

此外,放开乡镇企业的产业限制。允许农民和农村集体兴办交通运输业、参与小城镇建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工业配套产业和短平快科技项目等, 并在税收和信贷等方面实行扶持。例如:对饲料工业、食品工业、小能源工业的投资和其他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费,在贷款数额和利率上给予优惠;对新办乡镇企业定期免征所得税,期满后仍有困难的,可以继续定期减免;乡镇企业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可按利润的10%在税前列支等。

全面放开和搞活乡镇企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直接改善了乡镇企业的发展环境。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大办乡镇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极大激发,农村内外各种要素得以激活和整合。乡镇企业在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并形成了三大典型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即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和珠江模式(许高峰 等,2010)。苏南模式下的乡镇企业由乡镇政府主导、以集体经济为主,温州模式下的乡镇企业发展家庭工业和专业化市场,珠江模式下的乡镇企业利用毗邻港澳的优势吸引外资、发展“三来一补”。

从1984年到1988年,乡镇企业迅猛发展,企业数量从165万个激增到1888万个。1987年,乡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1988年,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1742亿元,比1984年增长了175%。从业人员增加到9545万人,比1984年增加了5697万人。在这一时期,个体和民营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一些乡镇企业实行专业化和社会化协作生产,开始向着现代企业的方向发展。

三、1989-1991年:治理整顿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面对苏联东欧剧变和国内经济过热的情况,中央对乡镇企业的方针转变为调整、整顿、改造和提高,明确规定乡镇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主要靠农民集资筹措,进一步提倡乡镇企业要立足于农副产品和当地原料加工发展。同时,随着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承包制改革的深入,城乡企业同构同质情况增多,加上乡镇企业自身存在规模小、投入少、技术弱和管理差等问题,其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和流通领域都处于被动局面。此外,受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乡镇企业中的民营企业受到较大冲击。

在这段经济紧缩的时期,国内市场疲软,国家积极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提出发挥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在出口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乡镇企业出口体系建设,并要求对乡镇企业出口给予新的扶持政策等。由此,乡镇企业的发展开辟了另一片天地,外向型乡镇企业得到长足发展。此外,东南沿海地区不少讲求实效的地方政府和民营企业家合作创造了“戴红帽”的方式(即民营企业以“集体”企业的名义登记注册,向地方政府缴纳行政管理费,并向地方集体交纳一定的资金),保护民营企业继续生存和发展(樊纲 等,2005)。

1989-1991年间,乡镇企业的增加值增长率只有42.7%,从业人员只增加了247万人,远远低于前一阶段的水平和数量。1991年,乡镇企业完成出口交货值789万元,比1988 年增长了近200%,占全国出口商品总值的比重由15.2%提高到29.7%(甘士明,2008)。

四、1992-1996年:全面发展阶段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发表和中国共产党十四大的召开,正式确立了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从而彻底纠正了对乡镇企业认识和政策上的偏见,确立了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性地位和作为中小工业企业的主体地位。中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特别提出要把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作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工作一个战略重点。大部分中西部地区都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了依靠发展乡镇企业振兴本地经济的战略。由此,乡镇企业东西合作、中西部乡镇企业加速发展的序幕正式拉开。

国家对中西部的乡镇企业给予了产业政策、税收、信贷和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的扶持。例如:中西部地区发展乡镇企业,除国家明文规定外,适合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不受限制;财政和金融部门在资金筹集和融通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培训财会管理人员;税务部门对中西部乡镇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培育税源;教育、科技、人事部门在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方面提供支持等。

在这个阶段,乡镇企业迎来了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高峰。“戴红帽”的乡镇企业纷纷设法摘帽,同时股份合作制得到广泛运用[iii]。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此外,乡镇企业规模不断增大,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成为与国有企业并驾齐驱的生力军。

1992-1996年,乡镇企业单位数由2092万个发展到2336万个(其中,东部沿海地区[iv]占比约37%)。乡镇企业增加值从4485亿元增加到1765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6.7%提升到24.8%。从业人数从10625万人增加到13508万人,增加了2883万人,其中民营企业从业人数比重从7.3%上升到18.2%。

五、1997年以后:改制转型阶段

1997年,为了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乡镇企业形式多样的新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正式实施,为乡镇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提高奠定了法律基础。中央要求乡镇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深化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引导乡镇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和转变发展方式。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东南亚发生金融危机,国内绝大部分商品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乡镇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其发展速度显著减缓。[v]

面对严峻挑战,许多乡镇企业通过深化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1997-2002年期间,在159万家乡村集体企业中,95%实行了各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其中139万家转成了民营和个体企业,混合型、民营和个体企业的增加值占乡镇企业增加值的比重达90%以上(甘士明,2008)。民营化改制后的乡镇企业继续发展壮大,但与其他类型企业的界限日益模糊。

1997-2010年,乡镇企业的数量保持平稳增长,从2015万家增加到2742万家。增加值从20740亿元增长至112232亿元,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维持在26%-28%之间。从业人数从13050万人增加到15893万人。2002年以后,集体企业就业人数从1786万人锐减到390万人,民营企业就业人数从3502万人增加到5650万人。

作者:陈笑


注释:

i.1983年,中国撤销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层单位人民公社,建立乡镇政府,撤销作为村行政机构的生产大队,建立村民委员会。

ii.外引内联即对外引进和对内联合,泛指引进外国资本、技术与管理方法,以及国内各地区间相互联合的—切行为过程。

iii.“八五”(1991-1995年)期间,在江苏、山东和浙江等省份,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占乡村集体企业总数的比重都在50% 左右(齐景发,1996)。

iv.东部沿海地区包括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和海南省。

v.1997年,乡镇企业增加值增幅比“八五”期间平均水平低24.3个百分点,出口增幅比“八五”平均水平低47个百分点,从业人员比1996年减少了458万人(姜永涛,2000)。

参考文献:

[1] 樊纲、陈瑜. “过渡性杂种”: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及制度转型.经济学(季刊),2005,4(4).

[2] 甘士明. 中国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年鉴.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2009.

[3] 甘士明. 中国乡镇企业统计资料(1978-2002年).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4] 姜永涛. 中国乡镇企业年鉴2000.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

[5] 齐景发. 中国乡镇企业年鉴1996. 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

[6] 许高峰、王炜.论我国民营经济对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的作用——以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为例.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6).

[7] 张天佐.中国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年鉴. 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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